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暗号10

    10.

    时间是一阵清烟,消逝得很快,快得让我眼前的牛排,提醒我小学毕业了。谢师宴举办在牛排馆,从此以后,眼前人好像铁盘上的rou,就要一刀两断了!噢不是,是各奔东西。

    小学时,我们搞了一个家族,六个女生组一团,自称姐妹。我和同桌的姐妹们高举水杯,许下三个愿望。

    「祝福我们友谊长存。」

    「祝福我们学业进步,更上一层。」

    最后,他们个个望向我,随着玻璃杯敲击的声音:「祝福寒幽能和反鐘长长久久。」

    小六毕业后的日子可以干麻?这问题对大多数人来说,似乎是很久远的事了。

    热到不能再热的天气,烈到不能再烈的阳光,太阳微笑高高掛,除了窝在家里,你还想干麻?也许我可以站在家门口,望向可爱的太阳,向他挥挥手,或者跟他比谁的笑声大,想像固然美好,但我可能得在龙发堂待上一个月。

    一个月,我所剩下的假期,我不想在龙发堂浪费,剩下的一个月可以干麻?可以玩电脑、可以找老同学叙旧、可以逛街,可以……见他。

    「礼拜六去找你。」

    「好。」我没有犹豫,因为我也想见他。

    看到这里,你是否捏了一把冷汗?脑海闪过无数件新闻头条,还好,我还在这里。

    国有国法,家有家规。国法有制订条例可供查询;家法没有明文规定,可是这年纪『交男友』,潜意识觉得似乎大大踏过踏过mama的界线,是大跃进吧。大人说,要认真唸书,不要太爱玩,男朋友是以后的事,可是到了青春期,自然对异性產生好奇,教导孩子正确的交友观,会不会比一味阻止好。

    以后,能有多少个以后。说真的,我不懂交往为什么是禁忌,是滔天大罪,但我想如果我跟妈说:「妈,我交了一个男友。」啪!一巴掌甩过来。那要是我说「妈,我在网路上浇了一个男友哦。」

    从此逐出家门?

    她一定会气得跳脚,错愕之馀扯开高八度的嗓子:「我!不!准!你!交!男!朋友!」

    「妈,明天我要和同学出去玩。」这不是我第一次撒谎,也不会是最后一次。

    「跟谁?家里电话呢?」

    「乔乔……。」每次出门,妈都要对朋友做身家调查,我觉得很嘮叨。

    心脏噗通噗通的跳,客人来了一个接着走了一桌,摇着手中的奶茶,此刻的心像奶茶一样翻腾,好像等待着相亲对象来会面,今天穿这样好看吗、头发中分还旁分、指甲会不会太长、第一句话要说什么……。

    我们约在早餐店。奶茶摇得起泡了,手也酸了,时间是八点半,客人还是很多,老闆还是很忙,他一样还没出现。金色洒在柏油路上,好热。墙上的指针,短的指着8,长的指着12,现在是八点鐘。

    两手拖着腮帮子,耐着性子等着,气鼓鼓的脸,乱飘的斜眼,还要等多久。

    「对不起,我迷路了。」他的见面语,不是问我早餐吃了没、等多久了,而是我迷路了。

    他逕自拉开椅子,坐在我的前方,额头渗着汗水。

    「呵呵。」招牌两声乾笑,笑的时候两颊的酒窝陷得好深,像我看进他的眼睛。

    他说他不高,如果我站着刚好与他的肩同高,一般标准身材,不特别瘦也不特别胖。笑起来很靦腆,可是配上刻意的『呵呵』觉得白目,戴上眼镜有股书香气,比没戴眼镜时好看。

    他很聪明,他的聪明让我不知道怎么形容,他在同一个地方,同一个公园绕了将近一个小时,那个地方叫三角公园。

    又不是神祕的百慕达三角洲!

    我投降了。他向我解释迷路原因、频频道歉,加上笑容攻势,我败在他的牛仔裤下。他走的是休间风,喜欢穿『礼拜四』的衬衫搭牛仔裤。

    他看着我吃早餐,因为他说他不饿,我被看了30分鐘吃早餐的样子,聊了30分没营养的东西。

    聊什么?除了18禁以外,我们什么都聊,聊天气、聊金庸,聊昨天。

    「我和阿嵐几次在三商百货擦身而过,他骑着他心爱的车车。」

    「阿嵐在线上跟我说,他去了几次三商,却找不到你。」

    「茫茫人海中,我也找不着他的身影。」

    「结果呢?」

    「他把车横在我面前,叫我把身分证拿出来。」

    「然后呢?你拿出来了?」

    「他说……我看看身分证上面有没有写反方向的鐘,」我的笑一向都是没气质的,笑到喷奶茶是第一次。

    奶茶喷溅在衣服上,我手忙脚乱的拿出卫生纸丢给他:「哪个天才会在身份证里写上游戏名称?」是丢,不是帮他擦。

    看着他错愕的脸,没气质的笑二度出现:「真是不好意思,哈哈。」

    离开早餐店,我们不时变换走路队形,有时一前一后,有时一左一右,无时无刻不保持着距离。

    经过三角公园,他恨恨的说:「就是它,害我迷路的兇手。」

    我轻轻的弹出食指,指着他:「看,连这也会迷路的傻瓜。」

    经过三商百货,他说:「欸,就那里阿,昨天我跟阿嵐约那。」

    忘了介绍阿嵐了,阿嵐是难得在游戏中出现的同乡人,反鐘初来台东就借宿他家。

    来到红唇叔叔开的店,乔乔已经等在门口了。我们各点了一杯可乐、一份薯条、要了三包的番茄酱,一包砂糖。

    拜藤井树的小说所赐,我爱上薯条沾着番茄酱加砂糖的口感,甜甜咸咸的。两人一脸狐疑,不可思议的盯着我看,心里大概想着这能吃吗。

    我连忙解释:「你们不会去翻有个女孩叫feeling唷,他真的这样写。」

    伸出三隻手指高举过头,证明我所言不假,顺手地把两条沾了特製酱料的薯条塞到他们嘴里:「这样真的很好吃。」

    吃完薯条,喝了一大口的可乐,反鐘到柜檯拿了两包砂糖。

    「其实还满好吃的。」反鐘说。

    「下次再教你喝特别的……。」

    「什么?」

    「甘甜奶茶。」再次拜藤井树所赐,我又要实验小说里的内容。

    「那是什么东西,奶茶就奶茶为什么要冠上甘甜,普通的奶茶不甘甜吗,差异在哪里呢?」

    「你真的很囉唆,人家要叫他甘甜他就是甘甜,你不爽喝,你就把他称作甜甘奶茶吧。」

    「甜甘跟甘甜有什么不一样。」我觉得他存心找碴,我知道,我当然知道。

    我露出和蔼的笑容:「你再反驳一次看看。」

    我作势举起我的右脚:「你很想知道我的鞋号齁?」

    他嘟起嘴,窃窃地说:「吵不过人就耍狠,哼。」

    「你是不是不想活了。」我开始摩拳擦掌,衝着他笑。

    「恰查某,不要把人家吓坏了。」乔乔在旁边笑歪了,只差没在地上滚。

    乔乔靠在我的耳边,把声音压低:「他是谁,你男朋友喔?」

    「他是我在金庸认识的网公,第一次见面。」我拨弄着头发,第一次跟朋友承认,有点紧张。

    解决完薯条,在喝完手中的可乐后,乔乔说不想当飞利浦,临走前把手搭在我的肩上,对我yinyin一笑:「小meimei,可别乱来哦。」